内资项目审批办事程序
2006-02-10 15:47  文章来源:株洲高新区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
   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人民币(不含5000万元)以下建设项目的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。
   

工作程序

     

项目立项

1、申请报告

2、项目建议书

3、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

4、项目建设场地证明

可行性研究

报告审批

1、申请报告

2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

3、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

4、项目单位资信证明

5、项目建设场地使用证明

6、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

7、特殊行业需提交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


    单  位: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合作局
    地  址: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火炬大厦二楼(204)
            高新区招商合作局项目管理科
    联系人:李  慧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电  话:88384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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