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资项目审批办事程序
2006-02-10 15:46  文章来源:株洲高新区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
    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(不含3000万美元)以下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。
   

工作程序

     

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

(代立项)

1、申请报告

2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

3、全体投资者的资格证明(合法开业证明或外商个人身份证明)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

4、投资各方资信证明

5、董事长出具的授权委托书,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

6、项目建设场地使用证明

7、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

7、特殊行业需提交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

企业名称核准

(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商局窗口办理)

1、全体投资者签署的《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

2、全体投资者的资格证明(合法开业证明或外商个人身份证明)复印件

企业合同、章程审批(独资企业只需审批章程)

1、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

2、企业合同、章程(独资企业只需章程)

3、董事长、法定代表人、董事任职文件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

申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

(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技术监督局窗口办理)

1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

2、企业合同、章程批准文件(独资企业只需章程批准文件)

3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》

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

1、领取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凭证(预付码)

2、填写批准证书草表

工商、外汇、银行、税务、海关、商检等有关手续

(到各有关单位办理)

上述全套资料及其它有关资料(详见各程序指南)


    单  位: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合作局
    地  址: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火炬大厦二楼(204)
            高新区招商合作局项目管理科
    联系人:李  慧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电  话:88384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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