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内资项目审批办事程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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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2-10 15:47 文章来源:株洲高新区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人民币(不含5000万元)以下建设项目的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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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程序 |
提 交 资 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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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立项 |
1、申请报告
2、项目建议书
3、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
4、项目建设场地证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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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行性研究
报告审批 |
1、申请报告
2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
3、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
4、项目单位资信证明
5、项目建设场地使用证明
6、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
7、特殊行业需提交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| 单 位: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合作局 地 址: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火炬大厦二楼(204) 高新区招商合作局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:李 慧 电 话:88384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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