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外资项目审批办事程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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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2-10 15:46 文章来源:株洲高新区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(不含3000万美元)以下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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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程序 |
提 交 资 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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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
(代立项) |
1、申请报告
2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
3、全体投资者的资格证明(合法开业证明或外商个人身份证明)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
4、投资各方资信证明
5、董事长出具的授权委托书,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
6、项目建设场地使用证明
7、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
7、特殊行业需提交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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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名称核准
(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商局窗口办理) |
1、全体投资者签署的《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
2、全体投资者的资格证明(合法开业证明或外商个人身份证明)复印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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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合同、章程审批(独资企业只需审批章程) |
1、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
2、企业合同、章程(独资企业只需章程)
3、董事长、法定代表人、董事任职文件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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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
(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技术监督局窗口办理) |
1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
2、企业合同、章程批准文件(独资企业只需章程批准文件)
3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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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|
1、领取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凭证(预付码)
2、填写批准证书草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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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、外汇、银行、税务、海关、商检等有关手续
(到各有关单位办理) |
上述全套资料及其它有关资料(详见各程序指南) | 单 位: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合作局 地 址: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火炬大厦二楼(204) 高新区招商合作局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:李 慧 电 话:88384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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